会议通报了省第四环保督察组对我州开展环保督察后形成的《恩施州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意见》要求,30个工作日内将督察整改方案报送省委、省政府,6个月内将整改落实情况报送省委、省政府。省第四环保督察组于4月14日至5月6日,对我州开展了环保督察。
会议要求,认真学习省第四环保督察组对我州提出的意见精神、州领导对落实《意见》的讲话和批示精神;提高政治站位,细化整改方案,坚持综合施策,推动整改落实;要专班到位、整改到位、责任到位、保障到位、问责到位、传达到位,对《意见》照单全收,清单管理,迅速组建专班、集中办公、着手整改;整改中,要打好“三大战”,即以制订方案为中心的准备战、以问题为核心的整改战、以验收为核心的总结战;全面抓整改,并建立整改后的长效机制,为恩施州的绿水青山和绿色发展做出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