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日报讯(通讯员张勇、孙国华)6月30日起,根据全省统一部署,我州实施营业执照“多证合一”改革,在原“二十七证合一”改革基础上推出“三十六证合一”。
“三十六证合一”实行“一套材料、一表登记、一窗受理”的工作模式,由工商部门负责登记、备案等信息采集推送,相关职能部门接收、导入业务流程,企业无需再去相关部门重新申请办理被整合证照事项的登记或备案。通过减少证照数量,简化办事程序,降低办事成本,以“减证”推动“简政”,进一步压缩企业进入市场前后的各类涉企证照事项,有利于释放改革红利、营造便利宽松的创业创新环境。
改革实施前已领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企业,不需要重新申请办理“多证合一”登记。未领取“一照一码”营业执照的市场主体在其原证照有效期满、申请变更登记或者申请换发营业执照时,由登记机关换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