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鄂巴运县内班受字【2018】11号
相关申请人及利害关系人:
一、相关申请人于2018年4月提出的新增县内客运班线许可申请(包括许可事项变更申请),经审查,申请事项属于本机构职责范围,申请材料符合法定的要求和形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32条之规定,决定予以受理,并予以公示[详见附件:2018年第11号新增县内客运班线许可申请公示(2018年第11批)]。
二、各利害关系人发现已受理的申请事项直接关系自身重大利益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36条之规定,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请于本通知书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2018年5月10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巴东县道路运输管理所提出意见;陈述和申辩必须客观、真实。逾期未提出意见的,视为无意见。
陈述和申辩人为法人的,陈述申辩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陈述和申辩人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的,陈述申辩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否则视同为意见无效。
本机关地址:巴东县信陵镇沿江大道130号; 联系人:张华
电话:0718-4222549; 传真:0718-4222549。
特此告知
巴东县道路运输管理所
二〇一八年五月二日
附件: 2018年新增县内客运班线许可申请公示
(2018年第11批)
序号 |
经营单位 |
经营
许可证 |
班线名称 |
线路走向 |
班次 |
班线起讫地及站点 |
拟投入车辆情况 |
备注 |
1 |
巴东县大众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
客422823
100065 |
野三关至枣子坪 |
S245、G209 |
1.0 |
野三关/野三关高速客运站,枣子坪/枣子坪站 |
拟投入一台9座小型中级客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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