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和省委、州委、县委对基层党建工作的部署要求,切实履行党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结合水保局支部党建工作实际,现就2018年度支部党建工作作如下承诺:
1、落实好党建工作责任,围绕服务建设“五个巴东” 发展战略,谋划和推进基层党建工作,履行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职责,发挥党组织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团结动员群众、推动改革发展的作用,把抓党建与履职尽责紧密结合起来,把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落到实处。
2、加强党员干部学习教育,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组织党员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新党章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努力提升全局党员干部政治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提高为民服务的能力,全面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四个服从”,争做合格共产党员。
3、全面落实从严治党要求,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十九大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坚持领导班子“一岗双责”,全面落实责任制管理,人人签订责任状,实行责任清单全覆盖。深化《准则》、《条例》学习,加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教育管理,引导党员干部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4、发挥党员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创新党建工作方法,不断提升党建工作规范化、科学化水平,增强党支部的凝聚力、战斗力。
5、建立健全党建工作机制,落实专人负责党建办具体工作,保障党建活动经费,加强党建工作研究,解决党建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与困难;积极开展党建活动,按时组织开展好“支部主题党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实践和建党九十七周年庆祝活动。
6、抓好全局党员干部职工的作风建设,扎实开展作风整训,全面推动水土保持项目建设、监督执法、水土保持监测、精准扶贫、企业帮困、综治联系点、社区共建等工作,积极争创“红旗党支部”。
以上承诺,请全局党员干部监督。
巴东县水保局党支部书记:田维
2018年3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