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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水保局:党员干部要具备“三有” 不忘为民谋利
发布时间:2018-07-03 10:03:44
  本网讯(通讯员 袁海芹)7月1日,巴东县水土保持局机关支部组织开展“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纪念建党97周年。

  活动中,集中交纳党费、重温入党誓词、诵读党章(部分),传达学习了州委书记柯俊在全州纪念建党97周年庆祝大会上的讲话精神。活动采取交流研学的方式,开展“初心﹒使命”专题讨论。全体党员结合思想、工作实际,围绕“我的入党初心是什么、我为党组织做了什么、我将为党组织做什么”三个方面的内容,党员领导带头交流发言,党员干部相互探讨辩论,学习质效明显。纪检委员解读《中共恩施州纪委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并开展支部星级评定和党员先锋指数评定。

  会上,驻村第一书记谭志平以“担当作为”为主题,聚焦作风建设和“效能革命”,讲专题党课。支部负责人要求党员干部要具备“三有”,即心中有信仰,牢记共产主义远大理想,不忘“为人民谋利益,为民族谋振兴”的初心;心中有事,作为党组织的一分子,发挥好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心中有界,自律、自觉地用党的纪律严格要求自己。

  期间,该局还组织走访慰问了特困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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