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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第一批通过水生态文明建设试点验收咸宁榜上有名
发布时间:2018-03-19 17:07:00

(敖 琼)日前,水利部印发《水利部关于印发第一批通过全国水生态文明建设试点验收城市名单的通知》,其中,咸宁市和鄂州市作为全省首批两个试点城市,在全国41个试点城市中榜上有名。 

据了解,2013年,咸宁市被列为全国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第一批试点市以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将水生态文明试点市建设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按照“一区两廊三带五片”的总体布局,通过试点建设,初步构建了健康的水生态体系、完备的水安全体系、严格的水管理体系和先进的水文化体系。水生态文明建设的长效机制基本形成,实现了“河畅、水清、岸绿、景美、宜居、自然”的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目标。 

在为期3年多的试点建设过程中,咸宁市生态水利建设稳步推进,水环境治理措施得力,河湖库长制体系全面建立,湿地保护行动全面铺开,水文化体系建设特色鲜明,圆满完成了各项建设任务。 

咸宁市将以此为起点,持之以恒推进河湖库长制,打造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的升级版,营造水清、岸绿、河畅、景美的水生态环境,把咸宁市建设成为水生态文明的典范之城,人水和谐的水美之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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