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属各单位、机关各股室:
根据水利部(办安监〔2018〕66号)和省水利厅(鄂水利函〔2018〕221号)及州水利函(2018)64号文统一部署,为扎实开展我县水利工程建设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决定于2018年6月至12月底,在全县水利行业开展以隧洞、高边坡、围堰等施工安全为重点的水利工程建设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为贯彻落实上述文件精神,扎实开展此次专项制动行动,特制订《巴东县水利工程建设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请结合实际贯彻实施。
巴东县水利水产局
2018年5月29日
巴东县水利工程建设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我县水利工程建设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进一步强化安全发展理念,严格落实水利工程建设各参建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预防机制,规范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强化隧洞工程等高风险施工安全应对能力,切实提升我县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坚决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治理范围和内容
(一)专项治理范围。专项治理范围为我县水利行业在建项目,隧洞、深基坑、高边坡、围堰等危险性较大单项工程是专项治理重点。
(二)专项治理重点内容。根据《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26号)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导则》(SL721—2015)规定,专项重点治理以下8个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和事故隐患。
1.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组织管理:包括安全管理机构设立和人员配备、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和考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建立和执行、安全生产投入资金保障等内容。
2.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包括教育培训制度建立、施工单位安全生产“三类人员”教育培训和考核、作业人员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新上岗人员教育培训和考核、其他施工管理人员年度安全教育培训等内容。
3.专项施工方案落实:包括项目法人安全生产措施方案、工程度汛方案,施工单位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专篇及基坑支护和降水工程、土方和石方开挖工程、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脚手架工程、拆除爆破工程、围堰工程等危险性较大单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核、审查、审批、备案和落实等内容。
4.安全技术交底:包括项目开工前、单项工程或专项施工方案施工前、工种施工前、交叉作业时以及施工过程中作业环境或施工条件发生变化时等,组织相关人员书面安全技术交底情况、交底内容针对性及操作性等内容。
5.隐患排查治理:包括参建各方安全检查及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立和执行、事故隐患治理“五落实”及闭环管理、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因自然灾害可能导致事故隐患预防措施等内容。
6.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包括施工区域安全管理、设备设施(尤其是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重大危险源辨识和管控、洞口及临边防护、安全警示标志设置、劳动保护用品使用、人员持证上岗等内容。
7.应急管理: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超标准洪水应急预案、现场处置方案等应急预案体系建立,应急救援组织及人员、应急救援器材和设备、定期应急演练等内容。
8.隧洞施工安全风险识别和管控:地质风险因素识别及控制方案、安全风险评估、超前地质预报、隧洞通风及检测、隧洞支护及安全步距、高风险工点实时监测及预警、逃生通道设置等内容。
三、进度及工作安排
专项治理行动时间自2018年5月至12月,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31日前):根据本方案要求,各相关单位和股室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明确治理范围、重点、步骤、措施和要求,细化监督检查计划和施工现场检查内容,全面做好动员部署工作。
(二)重点治理阶段(6月1日—11月30日):按照实施方案,组织开展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专项治理自查自纠;同时,组织专门力量,针对重点整治对象,严格检查违法违规行为,并监督发现问题和隐患立行立改。
(三)总结完善阶段(12月1日—12月31日):各相关单位和股室要全面梳理专项治理行动开展情况,系统总结经验做法,健全完善有关规章制度,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四、具体措施
(一)加强领导
成立巴东县水利水产局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张秀林
副组长:邓清彪 邓中蛟 毛杰
成 员:谭立才 李云 辛宗璞 谭琨 熊良恒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股办公,由谭琨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组织专项治理行动的开展。
(二)认真自查
各相关单位对本辖区和管理的在建水利建设项目,建立项目台账,具体掌握重点对象安全生产管理总体情况及建设规模、施工进度、安全管理等情况,对在建水利工程项目实施全面自查,对自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和问题督促责任单位进行整改。要求各相关单位和项目业主要把此项工作落到实处,决不能流于形式,并坚持长效管理机制。
(三)检查督办
县水利局按照文件要求采取“四不两直”的形式进行督促检查,对在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采取责令整改、通报等方式进行处罚,对在专项治理期间发生的各类事故,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对有关失信行为,按照有关规定实施联合惩戒。
(四)加强教育培训
各相关单位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积极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活动,项目业主要督促参建单位完善安全教育培训体系,同时严把持证上岗关,未持证者不得上岗作业。
(五)总结分析
1.每季度末各相关单位和股室将检查结果和台账登记情况报安监股备案。
2.12月10日前将专项治理行动总结(附件1水利建设项目施工安全专项治理情况统计表,附件2 具有隧洞工程的水利建设项目专项治理情况统计表)报送水利局安监股备案汇总。
附件: 1.水利建设项目施工安全专项治理情况统计表
2.具有隧洞工程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专项治理情况统计表
巴东县水利水产局
2018年5月29日
附件1
水利建设项目施工安全专项治理情况统计表
单位名称 |
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检查情况 |
建设项目自查自纠情况 |
单位负责人
签字 |
检查组总数 |
参加人次总数 |
检查项目总数 |
其中检查具有隧洞工程项目数量 |
发现隐患数量 |
已整改隐患
数量 |
挂牌督办隐患数量 |
采取执法措施事项数量 |
实施联合惩戒事项数量 |
自查自纠项目数量 |
排查隐患数量 |
整改隐患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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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具有隧洞工程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专项治理情况统计表
单位名称: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
项目名称 |
隧洞工程名称 |
隧洞规模 |
自查和检查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
备注 |
隧洞直径(m) |
隧洞长度
(km) |
排查隐患
数量 |
已整改隐患
数量 |
尚未完成整改的隐患情况 |
一般 |
重大 |
一般 |
重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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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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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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隧洞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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隧洞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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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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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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隧洞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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隧洞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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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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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负责人(签字): 填表人(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