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特约记者
陈开平 通讯员
李喜桥)5月21日,巴东县溪丘湾乡谭家湾村村民詹某某,因酒驾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2018年3月29日,詹某某在溪丘湾乡209国道马家垭段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该乡派出所民警查获,现场教育并处罚款2000元。詹某某并没有汲取教训,5月18日16时许,民警在日常路检路查中,再次发现詹某某酒后驾驶摩托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詹某某被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公安部门温馨提醒:酒驾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酒后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切莫心存侥幸、以身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