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不以规矩则废,党不以规矩则乱。为加深全体党员干部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的深刻理解,进一步提高党员干部遵纪守法意识,推动“宣教月”活动深入开展。5月28日,巴东县统计局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再次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法律。通过以学促干,以考促学,边干边学,引导广大干部职工树立红线意识、底线思维,力求营造浓厚的风清气正氛围。
在第十九个党风廉政“宣教月”活动中,围绕《监察法》的重要意义、指导思想、职能定位、监察范围、监察职责、监察权限、监察程序、对监察机关和监察人员的监督等几个方面深入学习交流,指出了《监察法》既是“紧箍咒”,可严明纪律、治腐惩贪,更是“护身符”,只要做到了真正懂法纪、明规矩,知敬畏、存戒惧终将会得以内化于心、外化于形,个人也会得到法律的保护。让大家进一步明白了《监察法》是在新时代下出台的一部法律,是对所有行使公职权力人员的约束。要求大家要以学习《监察法》为契机,把局(队)党风廉政工作与贯彻新的《监察法》有机结合,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此次《监察法》学习活动,使全体党员干部深刻领会到党中央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战略定力,领会到党中央打击腐败“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的坚定决心,领会到正确运用手中公权力的重大意义。
学习活动中,还组织学习了《县统计局第十九个党风廉政“宣教月”活动实施方案》以及典型案例等文件精神并适时组织了《监察法》知识测试,以检验大家理解和把握程度。
会后,大家纷纷表示作为一名国家公职人员,在今后的工作中会更加注重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在思想上、言行上时刻与组织保持高度一致,做政治上的明白人,坚决执行中央各项方针政策规定,强化责任担当,争做遵纪守法的高素质统计工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