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出台,对于规范、引导内部审计机构有效履职尽责和切实发挥作用提供了基本遵循,为加强内部审计工作规范管理注入新动力。为认真贯彻落实《规定》,我县紧扣“五大环节”积极探索新时代下内部审计的监督服务机制,助力内部审计提档升级,环环相扣,推动我县内部审计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紧扣《规定》宣传营造氛围环节
在学深学透学实上下功夫。积极组织全局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全面掌握《规定》的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重点把握《规定》在拓展内部审计的职责权限、结果运用、责任追究以及审计机关对内部审计的指导和监督的新变化;广泛宣传营造氛围。通过培训、媒体、网站等多种途径向社会及内部审计机构宣传新《规定》,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内审环境。
二、紧扣审计职责推动建立健全机制制度环节
按照审计法定职责,紧贴内部审计的内涵,指导推动完善内审单位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明确内部审计工作的领导体制、职责权限、人员配备、责任追究以及发现问题整改等机制制度。
三、紧扣部门协作发挥内审作用环节
结合各部门行业属性、业务特点、资金规模等特点,实行分类管理,加强日常监督、协作督查、专项检查等形式,实行整体联动,形成合力。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业务指导,及时掌握内部审计机构依法履行职责情况,推动内审单位规范内部审计行为,强化内部审计质量控制,有效防范内部审计风险,切实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和水平。
四、紧扣加强内部审计备案管理环节
每年将内审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审计报告、审计发现的问题和提出的建议、整改情况以及审计中发现的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等资料及时报送我局,实行备案管理。
五、紧扣加大内部审计结果运用环节
把内部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作为考核、奖惩、任免本单位内设机构及所属单位负责人的重要依据。加强内部审计与纪检监察、巡视巡察、组织人事等其他内部监督力量的协作配合,建立信息共享,形成监督合力。建立内部审计约谈、责任追究和审计结果公开等制度,抓好审计移送事项管理,增强内部审计的监督效果。对内部审计机构作出的审计结论,审计机关在核实质量的基础上可以直接利用,对内部审计发现并且已经纠正的问题可以不再在审计报告中反映。(向佳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