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同创“六城”家园、共建“五个巴东”会议精神,圆满完成“六城”同创各项工作任务,现将“六城”同创向纵深推进工作任务分解,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目标创建类
1.2017年创成国家园林城市、省级森林城市,争创健康城市,完成省州文明城市申报和指导验收。(完成时限:2017年12月,责任单位:园林城市创建办公室、森林城市创建办公室、卫生县城创建办公室、文明城市创建办公室,县城管局、县林业局、县卫计局、县爱卫办、县文明办分别负责)
2.全面启动园林镇、美丽乡镇、卫生乡镇、旅游名镇、文明乡镇、生态示范镇等为主要内容的“六镇”同创,每年要成功创牌1-2个以上。各村社区要启动“六村”同创,以争创卫生村、文明村为开端,要争创更多成果。(启动时间:2017年5月,责任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
3.野三关、沿渡河、水布垭创成湖北省旅游名镇;绿葱坡创成省级森林乡镇;沿渡河创成国家卫生乡镇;茶店子、官渡口创成省级卫生乡镇;野三关创成州级文明乡镇。牛洞坪、野花坪、穿心岩创成湖北旅游名村;东坡、楠木园、野花坪创成省级生态村;牛洞坪村、洞坪村、木龙垭、郑家园、三里城创成湖北省美丽乡村;龙池槽、中村、火峰等58个村创成省级绿色示范村;北界、铁厂荒、穿心岩、泉口等村建成独具特色、宜居宜业宜游的美丽乡村;每个乡镇启动2个“州级卫生村”创建。(完成时间:2017年12月,责任单位:相关乡镇党委政府)
4.开展“文明单位、文明窗口、最美乡村、最美家庭、最美巴东人”创建活动。(启动时间:2017年6月,责任单位:县文明办牵头,县直各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分别落实)
5.评选表彰10000户以上“十星级文明户”。(完成时间:2017年12月,责任单位:县文明办牵头,各乡镇党委政府分别落实)
二、项目建设类(2017及未来三年)
1.财政将各级创建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今年财政预算300万元的工作经费和垃圾治理专项经费。(完成时间:2017年6月,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2.配套争取相关项目,鼓励民间资本投资“六城”同创相关项目建设。(启动时间:2017年6月,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住建局、县林业局、县移民局、县国土局分别牵头,相关乡镇党委政府配合)
3.加大招商引资的力度,用城镇资源来认真谋划优质项目,用优质项目来招商落地,推进建设。(启动时间:2017年6月,责任单位:县商务局牵头,县城投公司配合)
4.县城内社会停车场捆绑招商。(启动时间:2017年6月,责任单位:县住建局牵头,县城投公司配合)
5.完成巴野公路建设(完成时间:2017年10月)、水布垭清江大桥(完成时间:2017年12月),启动县城至高铁新区快速通道(启动时间:2017年7月,完成时间:2020年12月)、巴鹤公路清江大桥至四淌段改线(启动时间:2017年8月,完成时间:2019年9月)、绿葱坡国防公路(启动时间:2018年6月,完成时间:2020年6月)、清花公路工程建设(启动时间:2018年6月,完成时间:2020年10月)、大面山旅游公路改扩建(启动时间:2017年3月,完成时间:2018年3月);完成150公里旅游产业路、200公里农村“四好”公路、150公里精准扶贫路建设。(启动时间:2017年1月,完成时间:2017年12月)(责任单位:县交通局)
6.完成县城至大面山游步道建设。(完成时限:2017年8月,责任单位:县扬帆公司)
7.推进盈彩水岸项目建设。(完成时间:2020年12月,责任单位:长江库岸环境综合整治指挥部牵头负责,县神投公司为项目业主,官渡口镇党委政府、东瀼口镇党委政府配合)
8.启动江南城区亮化和主要桥梁亮化工程,完成白岩沟大桥亮化工程。(完成时间:2017年12月,责任单位:县城管局)。
9.启动长江大桥亮化工程。(完成时间:2017年12月,责任单位:长江大桥管理局,县交通局指导、检查督办)
10.完成神农溪大桥亮化工程。(完成时间:2017年12月,责任单位:县扬帆公司,县旅游局检查督办)
11.完成神农新区亮化工程。(启动时间:2017年6月,完成时间:2017年12月完成50%以上楼栋,责任单位:县神投公司)
12.完成官渡口城区亮化工程。(完成时间:2017年12月,责任单位:官渡口镇党委政府)
13.完成寇准文化公园提档升级。(完成时间:2019年12月。责任单位:县文新广局)
14.启动雷家坪生态观光园建设。(完成时间:2017年12月,责任单位:东瀼口镇党委政府)
15.启动黄土坡滑坡体环境综合整治。(启动时间:2017年10月,责任单位:县黄迁办、县国土局、县扬帆公司)
16.完成北京大道群众文化广场建设(启动时间:2017年3月,完成时间:2018年9月,责任单位:县委老干部局)
17.推进停车场、公厕建设,启动1座人行天桥建设。(启动时间,2017年5月,完成时间:2017年11月,责任单位:县住建局)
18.推进5个美丽乡村建设。(启动时间:2017年6月,完成时间:2018年12月,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19.规范农村建房、危房改造、棚户区改造,抓好农村垃圾治理。启动时间:2017年6月,责任单位:县住建局牵头,各乡镇党委政府负责实施)
20.抓好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启动时间:2017年6月,责任单位:县畜牧兽医局)
21.推进土地整治工作。(启动时间:2017年6月,完成时间:2018年12月,责任单位:县国土局牵头,各乡镇党委政府配合)
22.加快农厕改造。(启动时间:2017年6月,责任单位:县农业局牵头,县财政局、各乡镇党委政府配合)
23.加快完成小区帮扶项目。(完成时间:2017年8月,责任单位:县移民局牵头,县神投公司、东瀼口镇党委政府、官渡口镇党委政府分别负责)
24.加快推进乡镇集镇污水集中处理全覆盖项目,并向中心村延伸,同步实现雨污分流、管网下地、人行道规范化、道路黑色化、绿化亮化、功能性设施配套,强化停车场、菜市场、公共厕所、公园建设,统筹化解集镇新型城镇化建设管理难题。(启动时间:2017年6月,责任单位:县住建局牵头,县规划局、各乡镇党委政府分别负责)
25.要加快集镇内公园、景区道路和游步道建设。(启动时间:2017年6月,责任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
26.启动集镇内森林公园建设,按森林城镇的标准实施绿化,从“水泥森林”向森林公园转型。(启动时间:2017年6月,责任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
27.加快实现村组道路硬化全覆盖,着力打造一批以牛洞坪、野花坪为代表的美丽宜居乡村示范点。(完成时间:2017年12月,责任单位:县交通局、县住建局分别牵头,各乡镇党委政府分别负责)
28.将113个易地搬迁集中安置区建成扶贫搬迁户乐业安居新区,建设成为路畅、水清、村净、景美和民富的美丽乡村。(完成时间:2017年12月,责任单位:县易迁办牵头,县交通局、县住建局、各乡镇党委政府分别负责)
29.易地搬迁集中安置区产业迅速配套。(启动时间:2017年6月,责任单位:县扶贫办牵头,县农业局、各乡镇党委政府分别负责)
30.发挥独特的资源优势,建成体育运动城。(完成时间:2019年12月,责任单位:县文新广局)
31.加快高铁新区建设。(责任单位:高铁新区建设指挥部,县神投公司)
32.加快绕城线建设。(完成时间:2017年12月,责任单位:县住建局、绕城线指挥部)
33.神农新区的活动广场建设。(启动时间:2017年6月,完成时间:2018年2月,责任单位:县神投公司)
34.停车位配建,要达到1:1.2以上。(时间要求:长期,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规划局、相关建设业主)
三、陋习治理类
1.整治无事整酒风、赌博风、消费攀比风。(时间要求:长期,责任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县文明办指导,县公安局负责打击违法行为)
2.整治垃圾乱扔乱倒、杂物乱摆乱放、农药和除草剂乱用、行人乱过马路、车辆乱停乱靠、物品乱堆乱放、线路乱接乱拉乱象。(时间要求:长期,责任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县文明办指导,县城管局、县公安局、各乡镇按各自职能负责)
3.集中整治殡葬乱象,坚决刹住建造豪华墓、大墓、“活人墓”的歪风。(时间要求:长期,责任单位:县民政局)
4.狠治“五俗”(重成绩不重德育、信命不自强、索取不感恩、语言不文明、婚庆整人不文明),推广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相适应的乡贤文化。(时间要求:长期,责任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县文明办指导)
5.开展专项治理,治理白色垃圾围城、围村、围屋、围路和围渠问题。(时间要求:长期,责任单位:县城管局、县公路局和各乡镇党委政府分别负责)
6.开展“蜘蛛网”乱象整治,全面禁止任何企业在城镇规划区主街道新架设任何干线、开挖人行道街道,现有的杆线要规范捆扎,不能入地的新线路必须向街后延伸,新修城镇道路必须同步配套管网。(启动时间:2017年6月,完成时间:2017年12月,责任单位:县规划局负责实施规划许可审查,纳入规划委员会议事范围;县城管局负责查处执法区域内管线企业乱牵乱挂等影响市容市貌的行为以及无规划施工等违反《规划法》的行为,县经信局负责检查督办;其它区域由各乡镇党委政府负责治理,电信公司、联通公司、移动公司、楚天视讯公司、国网巴东公司负责实施。)
7.依法查处各种违章停车,常态见警,确保交通畅通。(时间要求:长期,责任单位:县公安交警大队)
8.拆除违建偏棚。(启动时间:2017年6月,责任单位:城区,县城管局负责实施、相关乡镇党委政府配合;城区外集镇,相关乡镇党委政府)
9.打击乱砍乱伐。(时间要求:长期,责任单位:城区主次干道,县园林局;各乡镇,县林业局)
10.打击村霸街霸等违法行为。(时间要求:长期,责任单位:县公安局)
11.开展“尘、噪、污”专项治理,降低城镇区域内的粉尘、噪音和污水污染。(时间要求:长期,责任单位:县环保局牵头,县城管局、环保局、县公安局、各乡镇党委政府分别负责)
12.全域禁鞭限鞭。(时间要求:长期,责任单位:城区,县公安局;其他区域,各乡镇党委政府)
13.开展人行道停车、飙车、专项整治。(时间要求:长期,责任单位:县公安局)。
14.开展和行道锁车位专项整治。(时间:长期,责任单位:县城管局、相关乡镇党委政府分别负责)。
15、加强聚宝盆车站周边停车秩序管理。(时间要求:长期,责任单位:县公安交警大队)
四、智慧化建设类
1.打造WiFi城乡,全县行政、企业、事业、宾馆、饭店和景区的无线网络不再设密码,免费对外开放。(启动时间:2017年5月,责任单位:县直各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县经信局负责检查督办)
2.在公交、公园广场等人口集聚区适当增设免费无线网点。(完成时间:2017年12月,责任单位: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县城管局和各乡镇党委政府分别负责)
3.推进光纤入户,4G网络全覆盖,LTE实现规模商用及有线高清数字电视网络全覆盖。(时间要求:长期,责任单位:县经信局牵头,电信公司、联通公司、移动公司、楚天视讯公司负责)
4.加快路口信号灯控制、电子警察抓拍、交通诱导系统建设,提升交通智能化管理水平。(完成时间:2017年12月,责任单位:县公安局)
5.标志标线等设施建设。(完成时间:2017年12月,责任单位:县公安交警大队、各乡镇党委政府分别负责)
6.运用“互联网+”技术远程语音劝导,建立数字管理新模式。(启动时间:2017年6月,完成时间:2018年12月,责任单位:县城管局牵头,县公安局配合)
五、制度机制类
1.城镇落实“门前五包”责任制。(时间要求:长期,责任单位:县文明办、各乡镇党委政府分别负责)
2.农村建立“门前两包+”(干净、整齐加有花等)责任制,探索建立街长、段长、中心户长网格管理等机制。(启动时间:2017年5月,责任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县文明办负责检查督办)
3.每周五为巴东文明宣教日,各级干部开展文明劝导。(时间要求:长期,责任单位:县直各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县文明办检查督办)
4.每周五下班前一个小时开展环境卫生大扫除活动。(时间要求:长期,责任单位:县直各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县爱卫办、县卫计局负责检查督办)
5.公开评选出最干净、最文明、最幸福的家庭和院落,进行挂牌并动态管理。(启动时间:时间2017年5月,责任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县文明办负责检查督办)
6.每个乡镇每季度评选1个最脏村(社区)、公开评选“最干净、干净、不干净”家庭。(启动时间:2017年6月,责任单位:县“六城”同创办负责全县统筹,县爱卫办、县卫计局负责检查督办,各乡镇党委政府负责本乡镇评选)
7.全县所有单位要对外开放厕所和停车场。(责任单位:县直各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
六、宣传氛围类
1.用好三个文明培育阵地,在机关通过“道德讲堂”、“十星级文明窗口”树文明新风;在学校开展“名家经典诵读”“小手牵大手”树优良校风;在社会弘扬“孝老爱亲”树文明家风。通过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引导,实现文明家风、优良校风、文明新风的深度融合。(时间要求:长期,责任单位:县文明办牵头,县直各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配合)
2.把全县的家风建设纳入全面从严治党的内容。(时间要求:长期,县委组织部)
3.印发宣传手册、入户宣讲、电子显示屏、新闻媒体报道等方式,开展创建知识、文明礼仪、公民道德宣讲活动。(时间要求:长期,责任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
4.每个村结合自身特点,将治理内容纳入村规民约,建立屋场院落自治公约,建立乡贤理事会、红白理事会等协会,倡导居民自治、自管和自约。(时间要求:长期,责任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
5.各乡镇驻村干部、村支部书记、扶贫村第一书记3个人为所在村社区责任人,要在20天内要召开屋场会、院子会和村民小组会,进行一次群众性文明建设工作专题宣传。(完成时间:2017年6月,责任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
6.发挥3类人群引领作用,利用多种场合普及文明礼仪和“六城”同创知识。(时间要求:长期,责任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团县委、县妇联、县民政局按各自职能配合)
7.每村有村史、村训、村规、村礼和村星,基本形成“四讲”(讲法治、讲文明、讲卫生、讲互助)、“四美”(环境美、人文美、生活美、家风美)、“四好”(好房子、好日子、好风气、好习惯)和“四爱”(爱党、爱国、爱家乡、爱社会主义)的良好风气。(时间要求:长期,责任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县文明办负责检查督办)
七、管理推动类
1.筹备一次镇村“六城”同创现场会,将“六城”同创工作切实推进乡镇和社区。(完成时间:2017年9月,责任单位:县“六城”同创办)
2.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综治网格员聘为市容市貌监督员、信息员,协管影响城镇容貌和违法建设的行为。(时间要求:长期,责任单位:县城管局、各乡镇党委政府分别牵头,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综治办配合)
3.“周一大曝光”“周四看整改”栏目公开曝光反面典型和不文明行为。(时间要求:长期,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牵头,县新闻中心、县广播电视台配合)
4. 同一个地方的曝光整改不允许超过3次,对于超过3次没有整改的,要实行责任追究。(时间要求:长期,责任单位:县纪委牵头,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县“六城”同创办、县新闻中心、县广播电视台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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