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第一号)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县委第一、第二、第三巡察组将于2018年3月20日—4月18日,分别对县民族医院、县城市管理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巡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对象
县民族医院、县城管局、县人社局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根据需要延伸到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
二、巡察内容
围绕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工作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
三、反映问题渠道
巡察期间,县委各巡察组设立信访接待室,设置举报信箱、电子邮箱,开通信访举报电话,接受群众来信来电来访。
(一)县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县民族医院
举报电话:18986869137
电子邮箱:
hbbdxc01@163.com
举报信箱:县民族医院门口、野三关镇巴人之都大酒店门口
接访地点:野三关镇巴人之都大酒店5188房间
(二)县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县城管局
举报电话:18986869237
电子邮箱:
hbbdxc02@163.com
举报信箱:县城管局办公楼一楼门口、县信访局接访大厅旁、县城区楚天路28号科信大厦一楼门口
接访地点:科信大厦二楼县委第二巡察组办公室
(三)县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县人社局
举报电话:18986869705
电子邮箱:
hbbdxc03@163.com
举报信箱:县人社局办公楼一楼门口、县信访局接访大厅旁、县城区楚天路28号科信大厦一楼门口
接访地点:科信大厦二楼县委第三巡察组办公室
信访受理时间为2018年3月20日—4月18日,来电、来访受理时间为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根据巡察工作有关规定,县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对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国务院《信访条例》等规定转有关部门处理。
中共巴东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