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全镇危险化学品及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实现,根据省、州、县人民政府及县安委会统一安排部署,现决定从2018年1月开始在全镇开展为期一年的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一、专项行动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理念,以更加严密的组织方式、更加有力的打击措施、更加严格的监管手段、更加有效的执法监督,扎实开展危险化学品及烟花爆竹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依法依规,严厉打击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领域非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坚决整治违法违规行为,有效防范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杜绝较大以上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专项行动时间
2018年1月25日至2018年12月31日。
三、组织领导
经研究决定成立全镇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对全镇打非治违工作实施统一领导、安排和部署,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共性问题和突出问题,协调有关部门开展打非治违行动。具体如下:
组 长:许安义 镇党委副书记、副镇长
副组长:翁爱华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成 员:李大斌 野三关派出所所长
郝书宝 镇安监办主任
谭传宏 野三关供电所所长
李旺春 野三关工商所所长
向贤德 野三关广电中心主任
高文亮 自来水厂厂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专业委员会(镇安监办),由郝书宝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组织制定全镇打非治违工作方案,跟踪了解各行业领域、各专业委员会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进展情况;负责全镇打非治违情况的收集、汇总、梳理、通报、上报等工作;汇总各专业委员会、各行业打非治违领导小组受理群众举报案件的处理情况。
四、专项行动整治内容
1.无证、无资质、证照不全或过期、超许可(资质)范围从事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建设活动,倒卖、出租、转让、挂靠各类行政许可资质或证书的;
2.非法生产、买卖、运输、储存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的;
3.新建危险化学品或烟花爆竹生产、储存项目未经正规设计,以及未通过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并已建设、投入生产运行的;未进行重大危险源备案,未进行评估或评估未通过的;
4.涉及有毒气体、爆炸物品的生产装置和储罐周边安全距离不达标的;
5.应关未关或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建设,停产(业)整顿未经验收擅自组织生产经营 的;
6.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工艺、设备、材料的;
7.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生产执法的;
8.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的;
9.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生产、储存单位没有责任人现场带班的;
10.采取欺骗、胁迫等手段,强令职工在危险环境作业的;
11.建设项目违反安全设施、职业卫生“三同时”规定,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隐患严重,损害职工健康的;
12.安全生产工艺系统、技术装备、监控设施、作业环境、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不符合规定要求的;
13.危险场所动火、受限空间作业未制定作业方案、未采取安全防范措施、没有专人现场统一指挥的;
14.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重大危险源没有进行安全评估、没有设置警示标志和安全风险告知牌、没有实时监测监控的;
15.应急救援队伍装备不健全、应急预案制定修订演练不及时,以及自救装备配备不足、使用培训不够的;
16.瞒报、谎报、迟报生产安全事故,破坏事故现场,阻扰、干涉生产安全事故调查的;
17.整顿规范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市场秩序,对零售户、批发企业进行全面严格检查,当事人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8.指导、督促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健全各项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不断增强经营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
19.其他严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皆依法处理整治。
五、阶段工作安排
1.宣传发动阶段(2018年1月25日—1月31日)
研究制定方案,利用多种宣传方式,大力宣传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及相关要求。
2.专项行动实施阶段(2018年2月1日—2018年12月20日)
全镇先期开展检查摸底工作,准确把握重点打击对象,以供工作专班准确打击;进行拉网式检查,严厉查处并取缔非法经营、非法生产行为;打击走私、打击非法运输行为。此次专项整治要围绕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生产、运输、经营等各个环节,切实开展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对采购、批发、储存、运输、零售各环节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予以严厉打击,确保专项整治活动取得实效。
3.工作总结阶段(2018年12月21日—2018年12月31日)
专项行动结束以后,专业委员会要认真总结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经验,在今后的工作中积极推行季度联席会议制度、联合检查执法制度。努力构建一个规范市场经营、确保行业安全的长效管理机制,全面做好全镇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市场的安全管理工作,使市场经营环境得到进一步净化,市场经营秩序得到根本好转,安全事故隐患得到有效治理,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稳定无事故,为建设“平安巴东”做出贡献。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成立“打非治违”工作专班,及时安排部署,适时开展检查督办。全镇及相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当前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市场安全管理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忧患意识、危机意识,切实加强专项行动工作的组织领导,及时研究、解决专项整治工作中的问题,确保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广泛宣传发动,营造严打氛围。充分运用广播、电视、互联微信等各种媒体平台,采取开设专栏、以案说法、发送信息等形式,广泛深入宣传发动,引导广大企业职工和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支持“打非治违”活动。通过公开举报电话、信箱等途径,畅通社会监督渠道,受理群众举报线索,落实举报奖励制度,鼓励群众主动举报非法违法行为。
(三)统一协调行动,依法打击整治。安监、公安、交通、工商等部门要协调配合,统一行动,发挥好自身职能,营造良好的整治氛围。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分析本区域、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明确重点,细化措施,从严打击,从实整治。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后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生产经营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法律规定的上限予以处罚;对存在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严格追究法律责任。
(四)实时督查通报,严肃问责追责。认真落实“隐患就是事故,隐患不整改视同事故问责”的要求,从严从实从紧组织开展专项行动。对在“打非治违”工作中敷衍塞责、拖延扯皮、屡推不动的,进行通报、约谈、警示、曝光,启动问责程序,情节严重的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处理;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单位取缔不力、对严重违法违规企业整治不力、非法违法现象屡打不绝问题突出的部门和企业负责人,严肃追责问责;因非法违法行为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既严查事故责任,又倒追履职责任。相关部门要依照法律法规认真履职,做到执行政策不走样、严格执法不手软。
野三关镇党政综合办公室
2018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