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合同
本网讯(记者
付瑞勇 通讯员
谭雪锋 陈美)6月11日,在巴东县水布垭镇清江水域,县港航管理所、地方海事处清江工作站执法人员正在与一船舶经营管理者签订垃圾、油污回收处理合同,共同约定保护一江清水。
把政策宣讲台搬到水上,把法律读本送到手中,把环保意识传到心中,这是“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生动实践。自“安全生产月”活动启动,县港航管理所、地方海事处围绕“生命至上 安全发展”主题,努力践行“美丽中国 我是行动者”的行为理念,对辖区水域内航行或作业的船舶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专项行动,重点涵盖证件是否齐全并在有效期内、是否按规定配备船员、是否按规定开展船舶开航前自查和垃圾油污回收记录、防汛应急值班、企业对船舶安全生产制度落实等方面,对排查的安全隐患严格督促整改和排除,确保船舶安全作业或航行。
同时,对部分水运企业船舶防污染制度建立及落实、船舶安全监督检查执行及隐患排查治理等情况进行针对性检查,督促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切实履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节能减排、污染防治,坚守“美丽巴东“的生态红线和底线。为此,县港航管理所、地方海事处组织工作专班深入渡口、渡船、趸船,设置政策法律宣讲和咨询台,详细讲解船舶垃圾与油污回收、转运、处置等相关知识,对垃圾与油污回收具体工作进行衔接沟通和现场指导。
据了解,在“安全生产月”期间,共出动执法人员12人次,检查各类船舶19艘,检查水运企业2家,排查一般安全隐患2件,已分别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查出一艘货船船舶运输证超过有效期,已依法收回相关证件,并责令其停止运营。同时, 张贴宣传单200余份,教育引导3家水运企业,21艘船舶主动签订了垃圾油污回收、转运、处置合同,专项整治行动成效显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