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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人可以对哪些组织和人员的职务行为提出信访事项?
发布时间:2018-01-03 15:36:00

  根据《信访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信访人可以对下列组织、人员的职务行为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

  1.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

  2. 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及其工作人员;

  3. 提供公共服务的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

  4. 社会团体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中由国家行政机关任命、委派的人员 ;

  5. 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及其成员。

 
主办:巴东县信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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