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县乡镇财政管理,建立健全乡镇财政岗位管理制度,积极稳妥地推进乡镇财政工作精细化管理,根据县财政局党组对全县乡镇财政所工作岗位的要求,结合我县乡镇财政工作岗位现状,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通过机构设置强化乡镇财政人员管理,建立健全乡镇财政岗位管理制度和人员管理制度,创新管理体制,转换用人机制,整合人才资源,凝聚优秀人才,充分调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打造一支“团结、廉洁、务实、高效、活泼”的乡镇财政干部队伍,围绕“乡村振兴”战略,全面推动我县乡镇财政事业可持续、健康发展。
二、主要职责
全县乡镇财政所的主要工作职责是:乡镇财政预算管理、乡镇税收收入征管协调、非税收入征收管理、惠农补贴资金发放、乡镇财政资金监管、乡镇财务管理、票据管理、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代理及村级财务管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征收管理、乡镇国有资产管理、乡村债权债务管理、农村综合改革日常工作、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管理、农村集体土地承包、流转管理、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建设、上级财政部门和农经部门安排的其他工作。
三、内设机构
根据工作职责,全县乡镇财政所内设7个职能股室。
(一)、野三关财政分局:
下设综合办公室、预算管理股、国库管理股、农业农村股、资产管理股、农经管理股、专管员管理股。
综合办公室工作职责:负责本单位党建、农村综合改革日常工作、综治、维稳、计划生育、政工人事、档案管理、票证管理、后勤及其他工作。
预算管理股工作职责:负责本乡镇财政收支管理、财政预算、年度预决算、债务管理、综合治税、非税收入、政府采购等工作。
国库管理股工作职责:负责本乡镇财政资金收支及相应财务处理工作、负责本乡镇部门决算、银行账户管理、政府及部门综合财务报告等工作。
农业农村股工作职责:负责本乡镇财政财务管理及监督检查、政务公开、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含村级转移支付资金及村级债权债务管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支核算上划、各级财政涉农补贴资金发放管理、各级财政资金投入的项目和村级小型工程建设项目的管理,负责统筹资金和项目日常管理,加强项目组织实施、检查和验收报账工作,管理项目信息资料、办理上级交办其他等工作。
资产管理股工作职责:负责本乡镇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根据上级规定制定乡镇行政事业单位产权登记、产权界定、产权纠纷调处、资产清算和审批购置事项并组织实施、负责本乡镇清产核资工作。
农经管理股工作职责:负责本乡镇集体“三资”监管、家庭农场和专业合作社管理、土地流转、确权、土地纠纷及信访调解、农经年报等管理工作。
专管员管理股工作职责:全面落实乡镇财政专管员个人信息、网上公示、专管员日志管理等制度、负责驻村专管员开展工作的日常监督管理、负责涉农管理方面信访接待、调查、核实及处理和建议等工作。
(二)、东壤口镇、溪丘湾乡、沿渡河镇、官渡口镇、茶店子镇、绿葱坡镇、大支坪镇、清太坪镇、水布垭镇、金果坪乡、信陵镇财政所:
下设综合办公室、预算管理办公室、国库管理办公室、农业农村办公室、资产管理办公室、农经管理办公室、专管员管理办公室。
综合办公室工作职责:负责本单位党建、农村综合改革日常工作、综治、维稳、计划生育、政工人事、档案管理、票证管理、后勤及其他工作。
预算管理办公室工作职责:负责本乡镇财政收支管理、财政预算、年度预决算、债务管理、综合治税、非税收入、政府采购等工作。
国库管理办公室工作职责:负责本乡镇财政资金收支及相应财务处理工作、负责本乡镇债务管理、部门决算、银行账户管理、政府及部门综合财务报告等工作。
农业农村办公室工作职责:负责本乡镇财政财务管理及监督检查、政务公开、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含村级转移支付资金及村级债权债务管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支核算上划、各级财政涉农补贴资金发放管理、各级财政资金投入的项目和村级小型工程建设项目的管理,负责统筹资金和项目日常管理,加强项目组织实施、检查和验收报账工作,管理项目信息资料、办理上级交办其他等工作。
资产管理办公室工作职责:负责本乡镇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根据上级规定制定乡镇行政事业单位产权登记、产权界定、产权纠纷调处、资产清算和审批购置事项并组织实施、负责本乡镇清产核资工作。
农经管理办公室工作职责:负责本乡镇集体“三资”监管、家庭农场和专业合作社管理、土地流转、确权、土地纠纷及信访调解、农经年报等管理工作。
专管员管理办公室工作职责:全面落实乡镇财政专管员个人信息、网上公示、专管员日志管理等制度、负责驻村专管员开展工作的日常监督管理、负责涉农管理方面信访接待、调查、核实及处理和建议等工作。
四、驻村专管员工作职责
1、负责各项强农惠农和民生政策的宣传、解释。
2、负责参与各项惠农补贴基础数据的统计、核实和公示;确保登录《湖北省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网》的数据真实完整。
3、负责“湖北省农民负担及补贴政策监督卡”按要求填写并及时发放到农户,不得委托村组干部或他人代发。
4、负责通过“一卡通”及时发放各类补贴资金,不准委托村组干部或他人代领转付。
5、负责农村低保、农村五保和孤儿、优抚救济、救灾救济、村医补助等各类社会救助救济资金的发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6、负责申报各类财政项目资金的基础数据的审查核实,对项目申报的真实性、可行性进行实地查戡,做好项目公示。
7、负责各类财政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监管,保证专款专用。
8、负责组织新农保基金的征收管理。
9、负责协调村级会计委托代理工作,督促村报账员按时按规报账,保证村财管理民主、公开、透明、规范。
10、负责村集体“三资”清理核实和动态管理。
11、负责村级债务监管,防止新债发生。
12、负责农民负担、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及涉农收费监管工作,防止乱收费。
13、负责涉农资金管理方面信访件的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
14、负责村级相关资料整理、归档工作。
15、完成财政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其他事项
根据《预算法》、《会计法》、《内部会计控制规范》、《湖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规范化乡镇财政所创建工作的指导意见》《湖北省财政厅关于建立乡镇财政专管员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现明确:财政所长不得兼任所内会计业务;预算会计不得兼任单位会计、出纳会计;出纳会计不得兼任预算会计、单位会计;副所长可兼任会计业务;农村综改、农民负担监管工作需明确一名副所长负责;土地管理、专业合作社管理工作需明确一名副所长负责;财政所全体干部不论分工如何,都要承担专管员工作职责,即根据财政所人员工作量大小、所辖行政村个数、规模,统筹合理安排人员包村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