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公室
负责拟订全县就业和人才服务事业发展规划建议和年度工作计划;负责就业和人才服务政策的调研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档案、接待、安全、保卫、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信息上报与对外宣传工作;负责本部门综合统计工作,组织实施本部门信息化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干部人事管理、党群等工作;负责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局领导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财务股
贯彻执行财经纪律和收支两条线规定,负责各项资金的财务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负责编制财务预决算报表、会计报表和会计账簿;负责开具、回收和核销财务票据等工作;负责县本级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
(三)创业指导和就业援助股
贯彻执行国家、省、州有关就业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实施全县城镇就业再就业工作计划;负责落实就业援助政策,具体承担全县就业援助对象各类补贴审核发放工作;负责县本级促进就业小额担保贷款基金管理;负责全县自主创业的统筹、协调、指导和服务;负责落实创业政策,具体承担创业政策宣传咨询、项目推介等工作;具体承担县本级促进就业小额担保贷款的申报、审核、发放、回首及贴息申报等工作;协助指导创业培训工作。
(四)职业指导股(人力资源市场)
制定人力资源发展规则,负责职业指导服务;负责人力资源市场信息和岗位供求信息收集与发布,不定期举办公益性招聘服务活动;办理就业登记、失业登记,开展“就业援助对象”认定工作;负责全县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就业再就业工作,指导落实再就业扶持政策;负责大中专毕业生、未继续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的就业服务工作;负责开展人力资源开发和利用的区域性合作。
(五)人才服务股
负责为人事代理单位和个人提供人数档案管理、社会保险办理等人事代理服务;负责为人事代理单位提供接收应届毕业生及引进人才等人事代理服务;负责为存放人事档案的人员代办工资、职称评审申报等相关工作;负责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日常管理、维护及档案库的建设和管理,负责人事代理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党内统计等日常党务工作;负责指导高校毕业生见习基地建设。
(六)失业保险股
负责贯彻执行失业保险相关政策法规;负责失业保险金及政策性补贴核发工作;负责失业登记审核、开展失业动态监测和失业预警工作;负责失业保险数据统计上报。提供失业保险基金年度收支基础数据并协助编制失业保险基金预决算等工作。
(七)培训指导股 (劳动就业培训中心)
负责全县就业培训计划编制和组织实施;负责全县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职业技能培训、岗前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创业培训、职业资格能力培训等职业培训指导和服务;负责协调指导大中专毕业生、未继续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技能培训、创业培训工作;负责县直定点培训机构开展培训的监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