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巴东县审计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各级纪委监察委全会精神,按照上级审计机关要求,紧紧围绕县委政府中心工作,坚持全面从严管党治党,以建设“全面过硬审计铁军”为目标,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压实“两个责任”、持续狠刹“四风”、深化标本兼治、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为重点,突出挺纪在前,实践执纪“四种形态”,坚定不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为审计工作更好的围绕中心服务改革发展提供坚强的作风纪律保证,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
一、抓落实,强化责任意识
(一)坚持从严从实,压实主体责任。局党组、党组书记及领导班子成员要切实将主体责任扛在肩上,落实在行动上。一是强化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严格党组议事规则。及时传达贯彻各级党委、纪委以及上级审计机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时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二是强化组织领导,及时调整机构人员。及时调整主体责任领导小组成员,充实局机关廉政监督“联络员”队伍。三是强化示范引领。切实做好领导班子牵头抓总示范和班子成员协同配合作用。局党组及班子成员要带好头、履好责,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制定“履职尽责清单”,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和统筹谋划,加强工作调研和督导,选好用好干部,建强干部队伍,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领导和支持执纪执法工作,搞好监督和管理,从源头上防治腐败。
(二)明确责任,强化责任传递。签订《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坚持主体责任“四级递进”,进一步细化党组书记、班子成员、股室负责人和审计组长四级主体责任清单,实行台账式管理。局党组全年不少于4次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坚持党风廉政建设与审计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做到“两手抓、两手硬”。党组书记履行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职责,全年安排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至少5次,督促检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制度,加强对分管股室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安排部署和专项检查,对股室负责人要开展廉政谈话,加强督促指导。股室负责人要加强对本股室成员的教育、监督和管理。全体审计人员要履行廉政承诺,规范言行举止,加强横向监督。党组、党组书记在半年及年底以书面形式向县委、县政府、县纪委、第一纪工委和州局党组报告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班子成员及各股室负责人每年底向局党组报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履行情况。
(三)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主动权,强化责任担当。根据中央、省、州、县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有关要求,切实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坚持党管意识形态,明确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一把手第一责任、分管领导直接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强化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话语权、主动权。把网络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意识形态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进一步加强宣传思想阵地管理,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递主流价值,确保意识形态工作落细落实。建立健全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长效机制,坚持“重大部署第一时间学习、重大舆情第一时间研判、重要问题第一时间引导”,充分发挥思想政治理论课主渠道作用,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树立“四个自信”,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定力,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为加快建设“五个巴东”提供有力保障。
(四)加强保障,支持纪委监委工作。坚持把支持纪委监委工作作为抓党风廉政建设的有效抓手,明确分管领导、明确专人从事监察工作、做好与第一纪工委的工作衔接、沟通和联系,全力搞好各项保障。配备机关党支部纪检委员,协助履行对机关党员的监督管理和执纪工作,严肃查处党员的腐败行为,加大追责问责力度。加大对信访举报、案件线索调查核实和处理通报力度。对严重违规违纪问题,及时向纪委监委移交,坚持“一案双查”、实行“三责同问”。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谈话提醒、批评纠正,对问责情况定期通报,典型问题点名曝光。
二、抓教育,筑牢思想防线
(一)切实加强思想理论武装。要通过召开党组会、全体党员大会及干部职工会议等引导审计机关全体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中国共产党党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等党规以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史的学习,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四个服从”,领悟吃透相关精神,引领审计干部依法依规履行审计职能。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定期组织召开党内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自觉加强党性锻炼,切实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和战斗性。
(二)创新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以“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为载体,坚持“八事联动”,全面系统学习党章党规,结合审计机关工作实际创新开展特色实践活动,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特色化。运用“党纪教育一刻钟”、局党组主要负责人和其他班子成员讲党课、廉政专题学习教育活动等形式,教育引导审计人员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意识,加强廉洁自律、学思践悟本领、加强党性教育、加强道德教育,做到政治合格、品德合格、执行纪律合格、发挥作用合格。将“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开展及党员个人参加情况纳入局机关综合考评及党员个人评优推荐或年度考评内容。强化日常监督和检查,对无故不认真参加的党员,取消评先评优资格,严格追责问责。
(三)实施分类精准化廉政教育。按照岗位差异,突出关键少数和重要岗位,关注审计业务骨干,因人施教、分类施教,提高廉政教育的精准度。组织开展“学廉”专题讲座和“观廉”警示教育活动,以案说法、以案示警,选择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开展案例分析、研讨,挖掘腐败案件背后深层次的原因,用身边事来教育身边人。建立典型案例通报制度,对典型案件及时进行通报,深入剖析案件发生的原因,起到通报一起、警醒一片的作用。不定期开展廉政谈话和提醒,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股室负责人、股室负责人与股室工作人员要分别开展以教育提醒为主要内容的廉政谈话,并填写《廉政谈话登记表》,引导全体审计干部自觉遵守“六大纪律”和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做到廉洁从审。
(四)加强廉政文化宣传教育。扎实开展第十九个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月活动,大力营造廉政宣传氛围,充分运用局门户网站、短信、工作微信群、QQ群等现代传媒手段,积极宣传本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好经验、好做法、好典型。同时要加大调研力度,做好廉政工作调研,力争在县级以上、系统外宣传媒体用稿上有新突破。
三、抓管理,织牢制度“笼子”
(一)建立完善工作考评机制。对已形成的相关制度进行全面梳理,做好制度的“废改立”工作。建立健全落实“两个责任”纪实制度,切实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进一步明确单位人员的职能职责,切实解决权责不清的问题。将廉政建设与审计质量建设共同纳入综合目标考核体系,细化考核细则,奖优罚劣,加大考核结果的运用,对考核末位的股室或个人要通报或约谈。
(二)规范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一是聚焦重要领域关键岗位,开展廉政风险在排查,结合风险点进一步细化防控措施;二是完善《党务政务审务公开制度》,将审计发现问题及整改结果一并纳入审务公开内容,加大力度,拓宽监督面,以监督倒逼审计责任落实。三是强化审计过程管理和质量控制,严格落实审计组进点前廉政谈话、进点中廉政巡查及出点后廉政回访制度,形成用制度规范行为、靠制度约束行为的长效机制;四是认真落实上级审计机关廉政纪律“六个三”管理机制,确保廉政纪律全过程监控管理。
(三)创新并健全审计组廉政监督检查机制。一是完善外派审计组成立临时党小组制度,选任廉政监督员,履行廉政监督、党建联络和业务指导三重职责,确保外派审计廉政监督无“死角”。二是完善“廉政责任三进”监督机制。继续推进廉政责任进家庭,搞好家庭助廉,实施亲属监督;推进廉政责任进审计点,加强对审计组进点前、入点初、点中及离点后各环节的管理,实施被审计对象监督;推进廉政责任进扶贫点,拓宽廉政建设下基层,实施群众监督。
四、抓作风,依法履职尽责
(一)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组织、廉洁、群众、工作和生活等各项纪律,把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作为贯彻落实“两个责任”的主要内容,加强内部监督管理,主动接受外部监督,加强对党员和干部的纪律约束,自觉净化社交圈、生活圈、朋友圈,教育管理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从点滴之处抵御腐蚀、筑牢为政清廉防线。以“关键少数”为带动,教育引导全体党员干部立正身、拒腐蚀、有规矩、讲原则、守纪律,形成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的氛围。要严格执行好党组议事规则、“三重一大”重大事项决策、民主集中制、民主生活会、选人用人、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述职述廉、民主评议、廉政谈话等制度,坚决纠正不落实、落而不实等问题,严格党内政治生活和组织生活,维护好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二)持续纠正“四风”。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州实施办法,在深刻领会精神实质上下功夫,严格“三公经费”管理使用,坚决惩治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加大力度整治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树立党风廉政建设是审计工作生命线的观念,进一步强化“反腐没有休止符、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党纪严于国法、打铁还要自身硬”意识,加大廉政纪律执行情况明察暗访力度,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
(三)切实抓好作风建设。紧盯元旦、春节等重大节日,8至9月升学季,现场审计等重要时间节点,加大对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同城接待、带彩娱乐和大操大办婚丧喜庆等不正之风检查监督力度,对违纪违规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格落实婚丧嫁娶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四)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赋予的审计监督职责,加强预算执行审计,增强财政预算的刚性约束;认真组织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等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加强审计成果运用;加强对重点政府投资项目的审计监督,提高财政资金效益;重点关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生态环境保护、重大项目落地、保障性安居工程,严查违纪违法行为,确保中央、省、州、县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落地;强化审计整改,推行审计公示公告,提升审计成果利用转化,扩大审计影响。认真履行反腐败协调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充分发挥审计在反腐倡廉建设中的利剑作用。加强与各单位的沟通协调,建立资源共享、信息互通机制,增强反腐败合力,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推动“五个巴东”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