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编号 |
2018-03 |
公示周期 |
2018年3月30日-2018年4月13日 |
项目名称 |
湖北省巴东县乌龟包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权 |
采矿权评估委托人 |
巴东县国土资源局 |
评估公司 |
湖北永业地矿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
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矿业权价款评估备案核准取消后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规〔2017〕5号),现将《湖北省巴东县乌龟包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进行第一次公示:
评估对象:湖北省巴东县乌龟包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权
评估委托人:巴东县国土资源局
评估机构:湖北永业地矿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评估目的:巴东县国土资源局拟出让湖北省巴东县乌龟包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权,根据国家有关规定,需对该采矿权出让收益进行评估。本次评估即是为实现上述目的而向评估委托人提供在本次评估报告中所述各种条件下和评估基准日时点上“湖北省巴东县乌龟包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权”出让收益底价提供参考意见。
评估基准日:2018年2月28日。
评估日期:2018年2月28日~2018年3月25日。
评估方法:收入权益法。
主要评估参数:湖北省巴东县乌龟包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权评估基准日保有资源储量263.62万吨(全部为控制的经济基础储量122b),边坡压覆矿量33万吨,本次评估利用资源储量230.62万吨;采矿回采率:95%;可采储量219.09万吨;生产能力为建筑石料用灰岩30万吨/年;评估计算年限为7.3年;产品方案为建筑石料用灰岩原矿,建筑石料用灰岩原矿平均销售价格29.25元/吨(不含税价);采矿权权益系数4.1%,折现率8%。
评估结论:经评估人员现场查勘和当地市场分析,按照采矿权评估的原则和程序,选取适当的评估方法和评估参数,经过认真估算,确定“湖北省巴东县乌龟包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权”在评估基准日时点上的价值为193.72万元,大写人民币壹佰玖拾叁万柒千贰佰元整。
评估有关事项声明:根据《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应用指南(试行)》的规定,评估结论的有效期:评估结果公开的,自公开之日起有效期一年;评估结果不公开的,自评估基准日起有效期一年。
本报告仅供委托方为本报告所列明的评估目的以及报送有关主管部门审查而作,评估报告的使用权归委托方所有,未经委托方同意,不得向他人提供或公开。除依据法律须公开的情形外,报告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不得发表于任何公开媒体上。
公示期为15日,社会公众和有关专家如有意见请于2018年4月13日前下载填写《评估报告公示公众意见表》,实名寄送巴东县国土资源局矿管股(截止时间以邮戳为准)。
联系人:宋秀东
电 话:0718—4334580
传 真:0718—4334589
地 址:巴东县信陵镇北京大道164号
巴东县国土资源局
2018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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