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晚报讯(通讯员吴星星)昨日,记者获悉,为加强城市管理,进一步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落小、落细、落实、落地,把精细化管理标准和责任落实到“最后一米”,恩施市全面推行城区“路长制”,由市长担任城区总路长,分管城市管理工作的副市长担任副总路长。
按照计划,6月底前,州城将全面建立“州、市、街道办事处”三级“路长制”体系,明确城区道路路长,初步形成上下联动、分级负责、全员参与的城市管理工作新常态,建立健全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科学化、全天候、无缝隙的城市精细化管理长效机制。市长担任城区总路长,分管城市管理工作的副市长担任副总路长。城区道路分别由市级领导担任路长,辖区街道办事处班子成员担任副路长;其中由州级领导担任路长的城区道路,市级领导担任第一副路长。城管大队、交警大队、环卫处、辖区街道办事处分别明确专职路段管理人员。
路长每周组织对责任路段及小区楼院巡查不少于1次,在汛期、恶劣天气和重大活动、重要节假日期间要加大巡查频次。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由路长、副路长及时交办相关责任单位进行有效处置。重大问题需协调解决的,由“路长制”办公室报总路长、副总路长,及时组织相关责任单位研究办理。问题交到责任单位办理后,“路长制”办公室对问题办理情况适时开展督查,对处置不力的,责令限期整改;对造成重大影响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